团体标准是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是新型标准体系中最具有活力和创新性的部分。团体标准由社会团体自主制定,以市场和创新需求为目标,供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
推荐性标准是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包括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与团体标准相比较,更侧重于公益性和基础性。
团体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是我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效果良好、符合推荐性标准制定条件的团体标准,应当转化成推荐性标准。
团体标准是指由社会团体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的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不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它是由团体自主制定的标准。其制定程序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程序相同,可以由社会团体自行规定其编号规则,但不得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编号一致。
团体标准由社会团体根据市场和创新需要自行制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标准化技术组织归口,并在其登记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根据市场和创新需要自行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社会团体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应由具有与制定标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单位组成,并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报团体标准管理办公室。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按照 GB/T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和团体标准》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三)申请团体标准的项目应在其领域内具有需求、开发及推广应用价值,且能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相关标准相协调;
(四)申请团体标准的项目应在项目建议书或立项论证时已明确,且在制定过程中已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
(五)申请团体标准的项目应符合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并已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
(六)申请团体标准应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相关标准不相冲突,且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
(一)、在团体标准制定过程中,应根据行业、产业发展的需求,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广泛听取相关市场主体、科技人员和行业专家的意见,提高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在团体标准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团体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并与团体标准的研制单位、市场主体、科技人员等充分沟通,协商一致。
(三)、团体标准制定完成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团体标准发布实施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其进行修改。
(四)、团体标准制定完成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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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团体标准参编?如何制定团体标准?上述就是德为先科技的小编的基本的讲解(部分的内容,来源于网络,侵删),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目前,标准在市场上有很不错的影响;同时,也是一个不错的宣传方式。因此,想要在市场中有长久的发展,还是需要参与其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