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法规政策: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抵触,且不涉及资质资格、许可认证等禁止性事项。
二、具有行业需求:属于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重点围绕本行业领域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等需求制定,对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推动作用。
三、避免重复交叉:与现行和正在制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无重复、交叉。
四、具备技术基础:申请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条件,能够提供标准制定所需的技术、人力和经费支持。起草的标准草案应当形式规范、内容完善,技术要求科学合理、先进可行,经济上合理,并做到与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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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就是德为先科技的小编的基本的讲解(部分的内容,来源于网络,侵删),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目前,标准在市场上有很不错的影响;同时,也是一个不错的宣传方式。因此,想要在市场中有长久的发展,还是需要参与其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