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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诚信为本,市场永远在变、诚信永远不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参编,编制,起草,标准立项,研制,参与制修订,德为先科技,标准立项、标准起草、标准研制、标准规划、标准评价、标准验证及检测,
  • 前期调研与需求分析:深入调研行业现状,了解现有标准情况、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明确拟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对行业发展的意义。提交申请材料:准备详细的项目任务书,包含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主要技术内容等信息,附上标准草案,提交给有关部门或相关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估与审批:对申请进行严格评估论证,考量必要性、可行性以及与现有标准的协调性。通过评估的申请将正式下达行业标准计划。
  • 立项阶段:向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交项目建议书,含草案、立项理由、技术背景、需求分析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必要性、可行性,通过后下达立项任务。起草阶段:由技术委员会牵头,联合企业、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用户代表等。明确技术内容、术语、试验方法等,形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 ​立项:牵头单位需要填写标准立项申请书,提交给有关单位进行审查。有关单位对团体标准的制定价值进行判断,如果审查通过则批准立项,否则驳回申请;起草:通过立项后,需要成立编写小组,由专业的标准化专家按照要求进行编写;
  • 抢占行业话语权,定义竞争规则:将核心技术、专利融入标准,形成技术壁垒,提升竞争门槛。提前掌握前沿技术与市场需求,在产品研发、生产上抢占先机。以“规则制定者”身份提升行业影响力与话语权,助力树立标杆。提升品牌形象,降低营销成本:在宣传、招投标中更具可信度,增强品牌公信力。在产品与服务中突出标准符合性,形成差异化,提升市场认可度。企业名称列入标准文本,提升行业知名度。
  • 掌握行业话语权,引领规则制定:将自身技术理念、实践经验融入标准,成为行业技术方向“定义者”,影响参数与指标设定,塑造竞争格局。提前洞悉技术趋势,主动布局而非被动适应,在规则层面占据主动。强化品牌公信力,提升市场认可度:参编经历是权威背书,在招投标、客户合作中形成差异化优势,提升品牌美誉度与信任度。标准文件中公开标注参编单位,是比广告更具说服力的技术实力证明。
  • 主体合规:具备与标准相关的技术、人员、设备与研究应用基础。社会团体应建立标准化管理机制与部门,配备专业人员,按章程与管理办法开展立项。需求与定位明确:无对应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或未纳入上述标准制定计划。已有相关标准时,技术指标显著高于现行推荐性标准,且不与强制性标准冲突。聚焦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解决行业痛点,满足市场与创新需求
  • 国家标准参编单位是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或修订,为标准提供技术支持、数据资料并承担部分编制相关工作的组织,是非主导性的协助参与角色。其名称通常会列在标准前言中,是自身技术实力与行业影响力的一种体现。
  • 立项申请:由企业、科研机构等提出立项建议,提交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下属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说明标准制定的必要性、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组建起草组:立项批准后,联合相关方组建起草组,明确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起草初稿:起草组收集国内外相关标准、技术资料和实践经验,结合行业需求编写标准草案初稿。
  • 主导行业规则:将企业核心技术、工艺参数融入标准,定义行业技术路线,制约竞争对手发展方向,从“跟随者”升级为“规则制定者”。专利收益变现:通过标准推广实现技术捆绑,获取长期专利许可收益,典型如通信企业借标准收取专利费。权威公信力背书:成为行业标准参编/主导企业,直接树立“合规标杆”形象,相关领域合作、招投标中优先入围,客户信任度显著提升。
  • 国家标准是对我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需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是标准体系核心主体,分为强制性国标(GB) 和推荐性国标(GB/T) 两类。强制性国标聚焦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生态安全等核心需求,必须强制执行;推荐性国标侧重基础通用、行业引领类技术要求,自愿采用但纳入合同后具备法律约束力,其发布后重复的行业、地方标准自动废止。
  • ​市场竞争优势:将企业技术/方案转化为行业规则,抢占市场话语权,形成“标准即壁垒”的竞争格局,提升客户信任度与合作优先级。政策与资源倾斜:易获得项目申报、资质认证等红利,成为行业标杆企业,优先对接产业链优质资源与合作机会。技术与品牌增值:提前布局技术方向,规避行业风险,专利等成果通过标准实现产业化;“国标起草单位”背书显著提升品牌知名度与行业影响力。
  • ​主体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需为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产业联盟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单位业务能力:主参编单位需具备与标准内容匹配的科研基础、应用实践经验,配套对应技术、设备及人员支撑,完成前期调研与技术储备。具备标准制修订全流程经费保障能力。
  • 立项:提出立项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先核查,若已有对应推荐性国家标准或立项计划则不予立项,通过核查后正式确立项目并明确起草主体等关键信息。组织起草:组建包含科研、生产、用户等多方代表的工作组,起草时需协调与已有国标、行标的关系,完成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清晰标注技术指标依据、知识产权等核心信息。征求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一般三十日左右。工作组需梳理反馈意见,对合理建议予以采纳,若技术内容有重大调整,需再次征求意见。
  • 前期筹备:先调研行业需求,明确标准要填补的空白或解决的痛点,再联合相关企业、科研机构等,组建包含行业专家、技术骨干的起草组。同时准备营业执照扫描件、标准草案说明书、编制组成员协议等基础材料。立项申请:向对应社会团体提交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写清标准名称、适用范围、技术要点、起草单位分工等内容。部分团体需通过线上申报系统提交,还要上传申请书盖章扫描件等附件。之后由团体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会公示立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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