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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团队构成应涵盖行业内的技术专家、生产企业代表、用户代表、检测机构人员等,确保多方视角,兼顾科学性、实践性和公正性。
  • 行业标准:由有关主管部门制定,需报主管部门备案。团体标准:由学会、协会、商会等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制定,或由产业技术联盟等组织制定。
  • 复审工作由社会团体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复审期一般五年左右,复审结论包括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
  • 制定团体标准应当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 国家标准由相关部门组织制定,代表国家层面的标准要求。团体标准则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行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社会团体制定。
  • 标准往往反映行业先进技术和质量要求,参编企业能更早掌握标准动态,提前调整生产和技术方向,推出符合甚至超越标准的产品或服务,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差异化优势,赢得客户信任。
  • 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包括专家、工程师、科研人员等,他们在标准所涉及的领域内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精神,能够对标准的制定提出建设性意见。
  • 强制性国家标准具有法律强制力,必须执行,不符合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推荐性国家标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任何单位均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反这类标准,不构成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但推荐性国家标准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 优秀的团体标准可根据需求申请转化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甚至国家标准,推动技术规范的广泛应用。
  • 成为行业标准的参与者,能直接参与行业规则的制定,体现自身在领域内的专业地位和技术实力,增强在行业内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 具有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和管理能力,能够保障派出参编人员的工作时间并按合同计划保证质量地完成制修订任务,配合主编单位落实各阶段工作。
  • 工作组对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对合理建议予以采纳,形成标准送审稿。若意见分歧较大,可能需重新调研或论证。
  • 国家标准: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体现国家层面的统一规范。行业标准: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针对特定行业的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由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自主制定,代表团体或行业内的共识。
  • 团体标准是由社会团体自行制定并发布,供团体成员或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它是我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共同构成多层次标准框架,旨在补充现有标准的不足,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
  •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今年以来,总局积极响应社会需求,有序推动3万余项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国家标准全文公开且可免费下载,半年下载量超1000万次,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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